谢庭琪:身处脂膏之地不自润
谢庭瑜的四弟谢庭琪,字实夫,一字若园,15 岁中雍正元年(1723年)举人,19 岁时中雍正五年丁未(1727年)科彭啓丰榜的进士。丁忧三年回京后,授神池县(在今山西省西北部)令,时24岁。
当时,正值雍正皇帝对西北准噶尔部用兵,神池地当雁门孔道,傍长城,军书旁午,使车络绎。他县多以违误遭谴责,惟谢庭琪指挥得当,应付有方,奉使过者无不交口称赞。不久,调安邑。安邑在山西运城地区,为山西唯一产盐之区,做官者以此地为肥缺。但是,谢庭琪奉公守法,不敢私受半分,经济上“独拮据不可支”,有人说他“处脂膏不能自润”——不晓得捞钱。
他在安邑断狱十余起,案无留牍,当时人称他为“白面包公”,后以政绩卓异升为忻州牧。两年后,因老母远在全州,迎养困难,于是忧思成疾,乞归家乡。临行前,有士民数千人,奔省府晋阳呼吁请留任。母亲听说谢庭琪思亲致病,便勉强到晋阳就养。当时,原大学士刘于义做山西巡抚,了解到谢庭琪的为人为政,便根据民情上疏请留,谢庭琪只好继续留任。数月之后,他的病略好转,便出来视事,老百姓见了,关切地说:你的容貌还很憔悴,干万要爱惜身子,不要过劳,免得我们担心。原文为:“我公貌尚瘁,幸自爱,毋过劳,以蹙我百姓”。谢庭琪听罢,潸然泣下,他在当地深得民心,皆因山西之官平日克剥百姓,不可言述,而谢庭琪“处脂膏不能自润”,当然力民所爱戴了。
后来阿里衮——就是处理谢济世案时任钦差的那位,任山西巡抚,对谢庭琪更为器重。邻县有杀人大案,久久不决,阿里衮令会审,各县州官多为随声附和,唯上司之言是听,独谢庭琪怀疑其中有冤,认为不可匆匆结案。有人到阿里衮前进谗言,谢庭琪也不顾,力请破棺三次验伤,果然不符案报。乃重新捉拿正凶,悬案即结。阿里衮更加欣赏他的持重不挠,特奏请升为太原府太守。
三年之后,母去世于山西官舍。想不到谢庭琪为官廉洁,两袖清风,宦囊萧然,竟不能扶棺归。阿里衮知道后,深为感动,令藩司以下的官员各资赙赠,才将谢母运回全州安葬。
谢庭琪在任丧二妻一子;及归,又丧一子。营葬焦劳,胸怀惨痛,竞以积疾未觉。服阕后,匆匆赶至山西赴任,疾发于道,去世于舟中,年仅四十二岁。
谢庭琛是谢赐履第五子,谢庭琪之弟。乾隆庚午(1750年)乡荐第一,可惜只是到江苏的枫桥做了个同知,负责管理商贾、作坊及湖船。虽然到任尽除陋规,不染一尘,但不乐仕进,恬然布素,也就是不愿当官,喜欢淡泊。中年便以病乞归,优游林下二十年
。(来源:寻觅全州先贤)
编 审|文小静
审 核|蒋龙飞
发 布|全州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