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科左中旗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科左中旗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业务办理的通知

政务   2024-11-05 05:30   内蒙古  

科左中旗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市场营商环境,简化我旗医保领域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办事流程,提升参保单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将歇业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并在行政审批部门已进行歇业备案的市场主体;与歇业市场主体依法协商好劳动关系的职工。
二、具体业务事项
(一)办理职工暂停参保登记。各参保单位可在医保网上大厅上传《医疗(生育)保险停保申报表》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参保职工进行减员。也可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科左中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
(二)办理单位暂停参保登记。单位完成职工暂停参保登记后,参保户中无参保人员即可携带歇业备案书前往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单位暂停参保登记,歇业主体恢复营业后,可重新正常参保。
(三)已与歇业市场主体依法协商好劳动关系的职工,单位为其办理职工暂停参保登记后,可携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中断医保参保3个月内的职工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并补缴后,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当月就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中断期间的待遇可按相关规定追溯享受。
三、工作要求
推进市场主体“歇业一件事”,是落实中央“六稳”“ 六保”保市场主体任务以及国务院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具体举措。旗医保局要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做好改革的牵头工作。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各部门协同配合,协调解决有关难点问题,确保该项工作衔接顺畅、推进有序、全面落地。

特此通知

附件:《医疗(生育)保险停保申报表》.pdf


科左中旗医疗保障局



20241030


来源:科左中旗医保局


编辑:纪祥  初审:关海青  复审:王玉华  终审:刘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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