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街坊
老旧住宅加装电梯,
可提取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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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既有住宅,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缴存人及配偶可提取公积金。
(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具有合法权属证明的小区的多业主住宅。)
提取时效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在电梯安装竣工验收后一年内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频次
可提取金额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只可提取一次(多名家庭成员申请提取的,合计提取总金额不超过本次增设电梯应分摊的费用金额)。
提取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与产权人的关系材料(结婚证、户口簿、产权人身份证等);
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增设电梯的批复;
增设电梯费用分摊协议;
不动产权证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安装电梯费用(销售、施工)发票或个人分摊费用发票;
申请人名下正常使用的I类储蓄卡(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广发银行、交通银行、惠州农商行、博罗农商行、南粤银行、广州银行)。
办理渠道
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需申请人备齐资料原件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或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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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侵权请联系后台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