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电诈在行动】致全市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司机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1-13 08:48   辽宁  

致全市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司机的一封信

全市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司机:

近期,电信网络诈骗团伙不断翻新作案手法,通过“线上诈骗”+“线下取现”+“网约车投送”的组合模式进行诈骗,手段较之前更为隐蔽。以刷单解冻、投资理财、办案撤案等各种理由要求受害人购买实物黄金、提取现金,随后又借助出租车、网约车、货运车等方式将被骗财物运往指定地点或交给特定人员,并以不见面、不现身份的方式将现金、黄金取走,最终成功转移赃物赃款。为避免广大运输行业人员间接成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特做以下提醒:

1


凡是空车带货,需询问发件人寄送物品信息,并在发件人见证下开箱验视,发现黄金、现金或大量手机、名贵烟酒等贵重物品的。

2


凡是在各银行网点、黄金珠宝店铺(含大型商超金店)等附近接单上车,空车带货的。

3


凡是发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上车后突然中途下车要求继续将物品送至指定地点,或空车带货途中改变送货地点,或无正当理由主动另给“好处费”,支付费用明显不合理的。

4


凡是收件人行为异常,尤其是跨区域带货或空车带货的订单,收货时戴口罩、戴帽子、穿雨衣等遮掩、伪装容貌,或不见面、不现身收货,或到达指定送货地点后又更改送货地点的。

5


凡是对物品有特殊包装(包裹常用纸箱、文件袋封袋、标有“重要文件”“贵重物品”),且发件人索要司机身份信息,拍摄车辆、人员照片等异常情形的。


如遇上述情形,请务必第一时间拨打“110”或反诈咨询热线“96110”;对参与“洗钱”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


鞍山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12日


来源:鞍山市公安局刑侦局
编辑:李智  夏连权   责编:王晶晶   审核:刘铁

鞍山公安
对党忠诚 服务人民 执法公正 纪律严明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