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在石佛寺镇李营村委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因直播卖货引发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据了解,2024年8月份,石某通过直播间结识了徐某,并在徐某处购买了为其专门定制的珠子。双方因退货退款问题协商未果,石某诉至镇平县法院,要求解除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并要求徐某退货退款。考虑到原告远在西藏,被告作为直播达人,难以确定开庭时间,且双方当事人亦均表示出有调解的意愿,承办法官决定尝试采用“就地+云端”的巡回法庭组织调解,邀请相关商户到场旁听庭审。庭审现场,“河南网上庭审”智能系统画面流畅,声音清晰。承办法官积极主导着双方的交涉节奏,分别向双方征询调解意见、确认调解方案……不一会儿,双方就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方案,原被告双方“同步”进行线上操作,在不同的空间上核对调解笔录,无异议签字确认。最终被告徐某同意退回原告石某货款1000元并当庭履行,原告也不再要求退货退款。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何杨结合案件情况,向旁听商户、群众释法答疑,提醒商户在直播销售商品时,要遵循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正确描述商品详情,避免虚假或夸大宣传,同时对于特殊商品要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合理购买,以免对消费者造成误解,引发不必要的诉讼。同时,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下单交易前,对商家宣传存疑的,要跟商家仔细沟通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商品,在商家未出现违约情形或者欺诈行为的,消费者要求撤销或解除买卖关系,可能没有法律依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镇平县法院与时俱进,创新审判方式,将巡回审判推向云端,这场跨越时空的“握手”,是镇平县法院加大营商环境审理力度和速度的一个缩影。下一步,镇平县法院将继续用心用情努力办好每一个案件,坚守司法为民初心,绘就和美玉乡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