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
各位廉江父老乡亲纷纷返乡,家家户户沉浸在节日的喜悦中,亲朋好友相聚一堂,饮酒助兴在所难免。
廉江检察在此提醒各位市民朋友,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别让新春团圆少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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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廉江市人民检察院对钟某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提起公诉,廉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钟某某拘役二个月二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五百元。
【基本案情】
【检察官提醒】✦
随着新春佳节的临近,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在走亲访友之际,切莫酒后驾驶,平平安安出门,欢欢喜喜过节,莫让“酒驾”误了团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有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来源廉江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