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 “严管十条”】武山辖区7-9座小型客车、重型货车逾期未检验曝光

文摘   2024-11-18 17:58   甘肃  

 为严格落实“严管十条”(修订版)措施,加强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理,全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对辖区逾期未检验的7-9座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予以曝光,请相关车辆管理单位、个人对所属车辆加强管理,依法检验机动车(已办理的请忽略)。如不及时办理检车相关手续,将影响办理机动车业务。逾期未办理年检仍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7-9座小型客车逾期未检明细
(截止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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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货车逾期未检明细
(截止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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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影响


 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机动车逾期不检验,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机动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技术性能差,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能等大大降低,安全隐患随时存在,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生命财产和安全。

 发生事故无法理赔
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上路将被查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上道路行驶将被扣留车辆并处以罚款。

 将被强制报废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原本未达到报废期限,但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视为达到强制报废标准。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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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不仅违法
还存在安全隐患

请相关运输企业及个人
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审验
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并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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