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严管十条”(修订版)措施,加强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理,全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从源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对辖区逾期未检验的7-9座小型客车、重型货车予以曝光,请相关车辆管理单位、个人对所属车辆加强管理,依法检验机动车(已办理的请忽略)。如不及时办理检车相关手续,将影响办理机动车业务。逾期未办理年检仍上路行驶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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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影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一款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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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逾期未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不仅违法还存在安全隐患
请相关运输企业及个人
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审验
如果车辆达到报废标准
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并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注销登记
切不可抱着侥幸心理
驾驶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