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交通安全·典型违法】人≠货!便捷≠安全!货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文摘   2024-11-14 16:53   甘肃  

货车、农用车等车辆

本是用来运输货物、农业生产活动

如果这些车辆超员、违法载人

一旦发生事故

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

人≠货!
不要图方便
让货车变成“客车”
简要案情

2024年11月14日9时,驾驶员冯*强驾驶号牌为甘JN5672的轻型栏板货车行驶至洛马线冶扶村处时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冯*实施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作业人员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在城市道路上,货运机动车在留有安全位置的情况下,车厢内可以附载临时作业人员1人至5人;载物高度超过车厢栏板时,货物上不得载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车为什么不能载人?

①货车车厢(斗)无固定座椅和安全带,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在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②货车车厢(斗)违法载人或人货混装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且在路面不平、陡坡等路况下,转弯或掉头时极易侧翻,引发乘员坠落等交通事故!

武山公安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货车违规载客、客货混装

是红线,也是高压线

切勿因任何理由搭乘货车车厢

以免造成严重后果

武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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