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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
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
并向社会公示
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分局提醒您
2024年度年报即将开始!
请及时年报!
可在四川政务服务网“一件事服务”专区(http://www.sczwfw.gov.cn)
多个事项集成联办
同时,请注意
年报不收费 大家要警惕年报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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