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道路交通秩序,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区道安委关于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德阳市公安局罗江区分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专项行动结束后,转为常态化整治。城区及各镇集市、主次干道、农村道路、旅游景区、校园周边和主要交叉路口。(一)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犯罪行为(超速重点整治路段为罗江区范围内108国道、罗绵路、罗中路);(二)驾驶机动车闯红灯、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礼让行人、乱停乱放、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掉头等违法行为;(三)驾乘摩托车、电动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闯红灯、随意穿行、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及机(电)动二、三、四轮车非法加装遮雨棚等违法行为;(四)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飙车炸街等违法行为;(五)未满16周岁骑行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驾驶摩托车等违法行为;(六)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七)经营单位不得投放未配备安全头盔、未限制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扫码骑行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严禁乱停乱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上述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同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凡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交通安全系万家,道路畅通靠大家,望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交通违法和不文明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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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邱志凯
编 辑 | 赵强 一 审 | 李加云 二 审 | 刘莉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