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预答辩通知,往届生换证、补授学位通知

教育   2024-11-14 21:44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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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预答辩环节的质量监控作用,全面提升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根据2025年学位授予工作整体进度安排,我校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须在2025年1月15日之前全部结束。各培养单位、各学位点不得顺延。
二、组织与管理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评审及答辩管理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70号)、《兰州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评审及答辩管理办法(修订)》(兰财大校发〔2024〕88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培养单位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具体规定,尽快制订预答辩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三、预答辩程序
1.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将通过“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预答辩申请。
2.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预答辩小组,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设预答辩批次,创建预答辩委员会,指定预答辩秘书,同步线下开展预答辩工作。
3.预答辩秘书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答辩成绩,将专家组签字后的预答辩决议上传系统,并提交确认。培养单位同时将研究生预答辩结果录入系统。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全面落实导师负责制。研究生导师应积极主动落实“研究生培养导师负责制”,对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承担全面指导责任。
2.坚持学位论文“必修”原则。通过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须根据预答辩专家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及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并撰写论文修改说明报告。经导师审阅、同意定稿后,方可申请进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匿名评审。
3.有关2025届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审核工作的其他事宜,将另行通知。

附件:1.博士学位论文写作评审及答辩管理办法(修订)
2.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评审及答辩管理办法(修订)
3.研究生管理系统操作手册(预答辩)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4日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往届生换证、补授学位的通知
各院(部):

根据《兰州财经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23]187号)和《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24]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往届生申请换证、补授学士学位的相关事宜通如下:

一、申请对象:
1.申请换证。2023届、2024届结业生重修重考后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要求的,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2.申请补授学士学位。2023届、2024届毕业生中符合《兰州财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兰财大校发[2024]6号)文件中第五条、第六条补授条件的,可申请补授学士学位。
二、学生申请时间:
学生于11月29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学院。
三、学生申请材料:
1.申请结业证换毕业证材料
换证申请表(附件1)、结业证原件、成绩单、2寸蓝底学信网照片纸质版。在学院领取并填写毕业证登记表(表五)一式两份。
2.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材料
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成绩单或符合补授学士学位条件的相关佐证材料、2寸蓝底学信网照片纸质版。在学院领取并填写学士学位审批表(表七)一式两份。
四、学院审核及材料报送
1.审核换证、补授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审议和表决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2.学院于12月5日前将学生换证、补授学士学位申请等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附件3);学院建议补授学士学位的决定(学院行政发文);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学生名单(附件4)等材料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附件:1.兰州财经大学换证申请表
2.兰州财经大学补授学士学位申请表
3.兰州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
4.学院建议补授学士学位名单
https://jwc.lzufe.edu.cn/info/1034/2731.htm
教务处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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