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兰州财经大学报考点(6207)公告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于2024年12月21日-22日举行。特此提醒报考点为兰州财经大学的考生认真阅读报考点公告,诚信考试。 一、考前准备 (一)考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4小时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准考证打印 2024年12月11日后,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自行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地点、考点要求详见《准考证》。 (三)进入考点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安检,请各位考生考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因考生需存放手机等个人物品,安检用时及等待安检时间变长,请提前做好出行规划,至少提前90分钟达到考点(上午07:00、中午13:00),为入场留足时间。按照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 分钟不得进入考点(以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为准)参加当科考试。 本报考点将对残疾考生申请研考时提供考试合理便利。具体操作要求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 号)执行。使用轮椅、拐杖、缠有绑带或打有夹板等考生以及申请残疾合理便利的考生,请提前联系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4670578)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我校考点在保证其安全的前提下,对其轮椅、拐杖等器械进行安检。对于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应在考前开具由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经我校考点审核同意后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考试期间气温较低,请考生们注意防寒保暖,提前考虑天气、交通可能的影响,并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二、安检及考生物品存放要求 今年我省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各考点将使用无线信号监测车、无线电监控设备监测非法无线电讯号,并启用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视频识别仪检查违规物品及身份确认。所有考场也将全面启用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请全体考生诚信应考,提前进行违规物品自查,避免考试违规行为。 (一)物品存放 本报考点实行考生物品集中管理措施。请在考试当天按照校内指示牌前往“考点物品存放区”有序寄存并领取凭证。为保障财产安全,考试当天尽量不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陶瓷)耳机及其他贵重、易碎物品。 (二)安检要求 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进行“入场安全检查”。 1.安检共有三个环节:一是在考点入口处通过人脸识别等身份核验系统,确认考生身份。二是金属探测仪人工安检,进行禁带物品检查。三是通过智能安检门再次检查考生是否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蓝牙(陶瓷)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文具(袋、套)等禁带物品。考试中途考生经允许离开考场后返回时,须再次进行金属探测仪人工安检。考试过程中若发现无线通讯工具,无论是否开机或使用,均按作弊处理。 2.考生赴考时,建议尽量不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进入考场时有序排队接受安检。对无正当理由或未提供相关证明,阻挠或拒绝接受检查的考生,监考员有权禁止入场。 3.各考场都统一配置了电子时钟,请考生不要携带手表、手环等计时器进入考点。 (三)考试用具 所有考场均配备考生文具(黑色签字笔、备用笔芯、2B铅笔、橡皮、直尺)和电子时钟。自命题科目考试时,考生仅可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用具。考生不得携带任何文具、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备)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所有考试结束前,严禁考生将考场配备的文具带出考场。违规物品一经带入,不论有意、无意,都将作违规处理。 注意: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均不允许携带、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考生不得自行携带计算器。 三、严守考场纪律 (一)考场要求 1.积极配合入场检查。进入考点后,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进入教室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用品,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非考试用品。 2.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出场。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3.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二)考场纪律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考生只准携带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3.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4.考生应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及漏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 自命题科目试卷袋中装有答题纸的,须使用原装答题纸,试卷袋中没有答题纸的,使用考点配发的答题纸。自命题科目试卷袋上贴有答题纸条形码的,须按规定贴在答题纸相应位置。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5.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签字。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7.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四、暖心安排 (一)就餐 考生可在段家滩校区大众餐厅、清真餐厅就餐,也可根据自己安排校外就餐。 (二)午休 为方便考生午休,21-22日11:30—13:00期间,考生可在各类餐厅、博源楼1-3阶梯教室午休。届时请休息区的考生注意时间,及时安检入场,避免耽误考试。 (三)健康保障 目前正值深冬季节,天气寒冷,流感等呼吸道疾病高发,请考生加强健康管理,注意保暖。考试过程中,如有身体不适,应主动告知监考教师,由驻校医生进行救治。 五、其他 考生应主动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等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请考生树立诚信考试观念,提前知悉考场规则,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遵守考试纪律。考生作弊情况将记入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已触犯《刑法》,请自觉维护考试公平与秩序。 考点咨询电话:0931-4670578 祝愿各位考生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单位说明 |
各位考生: 欢迎报考兰州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特此提醒报考兰州财经大学的考生认真阅读招生单位公告,诚信考试。 一、考试须知 1.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点发布的相关要求。 2.请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考试地点”和“报考点说明”等信息。 二、自命题科目说明 1.我校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2.自命题科目901要求考生自带绘图工具,准考证上有明确标注,考场内可向监考员说明,并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作答。 3.自命题科目用小信封封装,考生在拆封时,从贴封条的一侧小心将信封“考生由此启封”折线处从上至下撕开,取出试题和封条。答题结束后将试题和答题纸全部装入信封,取下信封封口处双面胶进行密封,贴上密封条,在密封条上写明:“试卷本人已密封”并签名。 4.按规定在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填写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并按要求在统考科目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凡因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及漏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勿将姓名和准考证号写在密封线外的答题区域。 考生应在答题纸(卡)规定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包括在答题纸上划横线格后答题、在答题内容周围划线、在部分文字外加边框、书写“答题完毕”“谢谢老师”等类似的文字或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文字和符号、使用涂改液或修正带进行修正等),否则答卷按异常试卷处理,答卷作废;同一科目答卷的字迹必须是一种颜色,书写两种及以上颜色字迹的试卷,按异常试卷处理,答卷作废;答案书写在试题纸和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5.自命题科目使用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 三、考试纪律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袋。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题袋内并密封。经监考人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出考场。 3.如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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