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仔微课堂|危险!这些重大事故隐患你知道吗?
政务
2024-11-28 12:10
中国
大家好,我是来自四川十一建的孙豪,目前在公司安全监管部任安全管理岗。今天将由我来给大家分享有关安全隐患方面的知识。2022年4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本期内容将以此标准为依托,以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为例,结合预防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安全事故隐患,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线。①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②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③施工升降机附着间距和最高附着以上的最大悬高及垂直度不符合规范要求;④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以及附着前未对结构件、顶升机构和附着装置以及高强度螺栓、销轴、定位板等连接件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⑤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不齐全、失效或者被违规拆除、破坏;⑥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标准节连接螺栓缺失或失效;⑦建筑起重机械的地基基础承载力和变形不满足设计要求。
2022年4月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①在施工现场醒目区域张挂验收合格标志、使用登记证、设备基本信息等。②严格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顶升作业验收程序,包括验收意见、人员签字、单位盖章等,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张挂验收合格牌。③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应检查铭牌日期,出厂日期满五年强制报废,一年一次定期检验。④塔式起重机的变幅限位器、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钢丝绳防脱装置、防脱钩装置、施工升降机防坠安全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严禁随意调整或拆除,严禁利用限制器和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⑤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附着加节过程,结合派遣人员信息表、派工单、以及安装单位安全员签到签退表,进一步管控现场实际作业人员,同时派遣具有安拆经验的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安全旁站监督,确保每一道工序作业符合要求,安全可靠。⑦塔式起重机独立起升高度、附着间距、最大悬高严格按照设备生产厂家使用说明书执行。⑧在起重机械安装前或基础制作前,核查地勘报告、基础承载力,以及在特殊时节(如汛期、雨季)加强基础的沉降观测。
好啦,今天的西仔微课堂就分享到这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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