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获刑12年!曾利用逢年过节、生日住院收受他人财物千万元

民生   2024-07-31 20:01   湖南  

2020年4月,湖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0年10月,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和生决定逮捕。
2020年12月10日,据最高检消息:湖南省岳阳市委原书记刘和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邵阳市人民检察院向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和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和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郴州市委副书记,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和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土地竞拍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763.6万元,2021年10月15日,邵阳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刘和生有期徒刑12年。
2021年9月,湖南通报党的十九大以来八起行贿典型案例。其中,湖南省沙坪建设集团岳阳分公司实际负责人曾汉清行贿案。2010年至2018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曾汉清向先后担任娄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郴州市委副书记,岳阳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务的刘和生提出请托,刘和生通过向有关负责人打招呼等方式,为曾汉清在承揽工程建设项目、儿子安置工作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10年至2018年,为感谢和继续求得刘和生的帮助,曾汉清利用逢年过节、刘和生生日住院等时机,以送现金、支付家电款、“干股”分红等方式送给刘和生财物共计千余万元。2021年1月,曾汉清因涉嫌单位行贿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刘和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0年10月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来源:湖南省纪委监委、湖南日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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