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6处“机动车不礼让”抓拍设备的通告
为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文明程度,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辖区道路实际情况,决定在白沙县城启用6处“机动车不礼让”抓拍设备,现将相关点位和功能类型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
2025年1月3日
二、抓拍点位
三、采集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四、抓拍时间
全天24小时
请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经过路口、人行横道、学校等路段时减速慢行,遇行人在过马路时停车让行。若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公安交警将依法作出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特此通告
白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7日
是不是有驾驶人想问
该如何正确礼让行人?
这份攻略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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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02
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03
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04
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05
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06
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
07
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08
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
来源:白沙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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