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过渡牌电动自行车的朋友
(就是这个样式的↑)
要注意啦!
2025年3月15日后
不能再继续驾驶上道路了
如违反规定的
交警部门将依法处罚
请车主们提前进行报废
或通过以旧换新活动购买新车
赶快转发告知身边的家人朋友吧~
关于过渡牌电动自行车到期禁止驾驶上道路的通告
为加强和规范本县过渡牌电动自行车管理,实现管理平稳过渡、限期淘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规定,此前已对《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前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两轮车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自2022年3月16日开始,至2025年3月15日截止。过渡期结束后,仍违规上路行驶的,白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按照《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罚款200元,扣留车辆并强制报废。请广大群众知悉并相互转告。
特此通告
白沙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年12月23日
来源:白沙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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