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桥机会清单】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

政务   2024-12-24 11:51   天津  

受天津市红桥区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实施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红桥区西于庄地区棚户区改造(旧城区改建)项目地铁安全评估
项目编号:RWZB1-2024198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9.5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9.5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采购人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按时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2025年01月13日09:30分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报表)或近半年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4)提供2024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将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请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信息为准。
转载注明美丽红桥
供稿:区土地整理中心
监制:江祥星
编辑:汤甜甜
校对:朱双银
排版:王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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