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成绩突出集体
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
齐河县人民法院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省委、市委、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打造“齐法润泽 护佑安澜”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特色品牌为抓手,建立“一核两翼三保障”工作机制,构建“专业审判+司法修复+社会治理+多元协作”立体化生态司法模式,全方位强化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于2022年3月初启动建设,2023年11月正式挂牌,系全省首个以“黄河生态”命名带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法庭。按照刑事、行政、民事“三合一”的办案模式,组建专业化环资审判团队,对全市区域内部分环境资源案件实施集中管辖,自法庭成立以来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220件,其中审理的德州首例黄河流域环境污染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被评为全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让法律条文成为生动的司法实践。法庭获评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助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技能竞赛活动环境资源巡回审判优秀成果、德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郝明金实地视察调研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对相关工作进行集中报道。
建设集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劳动帮教等功能为一体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示范基地。践行恢复性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科学划定增殖放流片区、绿化养护片区,实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效果,为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当事人替代性修复创新路径方式,也为异地生态修复提供平台场所。自2022年以来,齐河法院、检察院共办理生态修复类公益诉讼案件23件,收到生态修复基金180余万元,补植复绿100余亩,放流鱼苗10万尾。
建设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法治融合阵地,县人大常委会在法庭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并与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创新齐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司法服务保障“3+1”联动工作机制;法院与检察院、黄河河务局、生态环境局签署“四方协议”;与黄河河务局联合在黄河生态城人民法庭挂牌成立水行政执法与司法保障协作中心,探索“行刑衔接”机制,不断织密执法司法联动网络。法庭与多部门常态化开展巡河巡堤、联合执法、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等活动,积极培树典型案例,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用法治力量奏响“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时代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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