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场所
在火灾逃生时
起到重要作用的
疏散通道
却总是被占用、堵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文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哪些场所必须有逃生通道?
平时如何保持逃生通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