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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1、2022年8月1日之后首次在宜宾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
2、签订劳动合同。
3、购买社会保险。
4、稳定就业一年以上。
1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高校毕业生本人按就业单位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机构申报,并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宜宾市首次在宜就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复印件;
3.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5.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翠屏区 0831-5955391
叙州区 0831-6200046
南溪区 0831-3271033
江安县 0831-2631846
长宁县 0831-4628272
高 县 0831-5425200
筠连县 0831-7721920
珙 县 0831-4032835
兴文县 0831-8826432
屏山县 0831-5726737
三江新区 0831-2108055
来源:宜宾人社
编辑:田海峰 责编:张莉 编审:王子贤 监制: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