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哈尔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已进入倒计时。区社保中心提醒广大居民朋友:目前尚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请您及时办理参保缴费,以免因断保、漏缴影响您2025年度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按照我省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相关规定,自2025年起未参保或已参保未缴费人员,2026年度起将有至少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一、筹资标准及待遇期限
(一)筹资标准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1070元,其中,财政补助670元,个人缴纳400元。
(二)待遇期限
在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居民,享受财政补助,个人缴纳400元,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延长缴费期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延长缴费期结束后至2025年6月30日参保缴费的,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2025年7月1日之后参保缴费的,不享受财政补助,自缴费之日3个月后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温馨提示:本通知中的城乡居民指普通居民,符合政策规定且经哈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享受困难人员参保资助政策。
(三)新生儿参保缴费
请家长务必在新生儿出生0—90天(含90天)内为孩子办理参保缴费,否则会影响新生儿的医保待遇。
1.2024年出生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同时缴纳当年及下一年度医保费780元(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380元,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2024年出生的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5年办理参保登记的,如同时缴纳2024、2025两年的医保费78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也可选择只缴纳当年医保费400元,待遇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2025年出生的0-90天(含90天)的新生儿,2025年1月1日至8月31日办理参保登记的,只缴纳当年医保费400元,待遇期限自出生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4.出生超过90天的新生儿,参保缴费标准及待遇期限按一般居民相关政策执行。
(四)新入学大学生在集中缴费期按规定缴纳2025年医保费的,待遇期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2025年新纳入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对象、军人退出现役当年、军人退出现役当年随军未就业配偶,参加当年居民医保实行全年动态参保,缴费不受参保缴费期限制,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参保后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满两年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内参加居民医保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自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保待遇。
二、参保方式
2024年为正常参保状态且有医保待遇的城乡居民无需再办理参保(按规定以相应方式续缴2025年医保费即可)。新参保及医保关系已暂停的居民办理参保(续保)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窗口办理
城乡居民可就近到乡镇(街道)社区(以下简称“基层代办点”)办理参保。
(二)线上办理
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可通过“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参保。
三、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
1.“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右下角“荟·生活”进入“便民服务”缴费页面。点击“城乡居民医保(年缴)”,点击“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点击“缴费地区”选择“哈尔滨地区”,点击“下一步”,在“温馨提示”内容下方勾挑“已阅读”,点击“确定”,选择缴费方式,按提示输入缴费人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选择“缴费年份”(2025年),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通过“哈尔滨银行”微信公众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支持跨行支付。
2.“工商银行”二维码缴费。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证件号码、姓名”,选择缴费险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点击“查询”,选择“缴费年份”,点击“查询”,选择“缴费档次”,点击“查询”,核实缴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
3.“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黑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我要办”→点击“社保费办理”→点击“我要缴费”→按照相关提示登陆认证→输入“证件号码、姓名、手机号”后点击“填写完成.继续缴费”→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选项”,点击“查询缴费”→系统出现,即将打开“哈行便民服务”小程序提示,点击“允许”→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四、参保所需材料
1.一般居民参保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应届毕业大学生(两年待业期内),除提供一般居民参保要件外,参(续)保时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3.出生0—90天(含90天)内新生儿落户后到基层代办点参保的,其父亲或母亲或代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新生儿信息页的户口簿;新生儿也可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通过线上方式参保。
五、注意事项
1.依据税务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城乡居民银行签约批扣医保费的方式,不再对城乡居民缴费人进行银行批量扣费。
2.参保居民转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终止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居民不再续保缴费需办理城乡居民暂停参保登记,需到基层代办点或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哈尔滨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已建立银行医保签约账户的还需到银行办理医保签约账户解约手续。
4.为了不影响医保待遇,无法通过线上渠道缴费的居民请及时就近到基层代办点处理。
5.如居民参保时联系方式登记的是座机号码或登记的手机号码已不再使用,请及时就近到乡镇街道社区或通过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将联系方式变更为正在使用新的手机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