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帮助困难职工(农民工)解决生活困难,推进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龙泉街道工会启动“两节”送温暖活动。
本次活动的调查摸底对象为龙泉辖区工会会员,符合条件的职工家庭可在活动期间向所在龙泉街道工会组织提出申请,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困难职工,区总工会将给予资金帮扶。
深度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东宝区855元/月)的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东宝区1710元/月)的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东宝区1710元/月)的职工家庭。
龙泉街道工会提醒:申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2月16日。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带身份证、户口本到本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东宝区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湖北省困难职工家庭建档申报表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查询授权书》,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即可获得相应补助。
以下5类对象不纳入建档帮扶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含个体工商户),在农村合作社务工的人员。
(2)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就读或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包括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含优录免费生),以及大学中外合作专业。
(3)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合计购买价格在15万元以上的。
(4)故意隐瞒家庭真实情况,提供明显虚假证明资料的;拒绝配合调查核查,致使无法核实家庭实际经济状况的;有在就业年龄段内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家庭成员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为农村低保户的农民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