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省司法厅召开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议

文摘   2024-12-14 21:14   甘肃  

  12月12日,省法院与省司法厅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议在省司法厅召开,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谢又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自建立工作交流会商机制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会商解决了许多制约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实际问题,有力推动了府院联动从部分领域的探索向体系化、规范化、制度化提升。首次会商达成共识的议题全部落实,开创了密切合作、良性互动的新局面。
  本次会商会,双方就司法鉴定投诉类案件法律适用、建立上诉或者申请再审案件预评估机制、推动市县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提升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流转率、建立执行案款公证提存机制、鼓励支持退休法官参与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工作、推动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度等八个议题进行交流,形成了会商意见。

  王中明表示,这次工作交流会商会,是省法院、省司法厅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和司法部第二次工作交流会商会及省府院联席会议精神,推动院、厅工作交流会商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运行的重要体现。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要坚持深化联动、共担依法治省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共解执法司法难题,坚持源头治理、共推平安甘肃建设。要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开展巡回审判、发布典型案例、加强以案释法、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等制度,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力争把每一个法院都建设成为当地最重要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要依法稳妥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加强协调沟通、释法说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宽口径、高效率、低成本”优势,引导群众遇到行政争议时优先通过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解决纠纷,推动形成“大复议、小诉讼”格局。抓实制度执行,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真正“出庭出声出效果”,促进案结事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好综治中心、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等平台,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所贴近群众生活、靠近矛盾纠纷最前端的地缘优势,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阶段。

  谢又生表示,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当前司法行政和审判工作共同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找准破解难题的有效途径。要切实推动相关法律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中的重点问题开展共同研究,指导有关部门严格、准确适用新法。要共同夯实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工作的衔接基础,加强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上诉、申请再审率高等突出问题治理,加大力度推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有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要着力推进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建设,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信息数据共享和联通。要不断增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能力和水平,落实好鼓励支持退休法官参与诉前调解的相关文件要求,探索建立担任人民调解员的退休法官、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机制,真正实现相互交流、共同提高。要在巩固会商成果上同题共答,围绕双方共同关心、提交讨论、形成共识的问题,深入挖掘更多协同合作的业务内容,进一步探索建立全领域、各层面的常态化协作机制。要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着力把府院联动机制、双方工作交流会商办法落到实处,切实形成法治建设合力,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崭新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坚实稳固的法治保障。

  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马宝明主持会议。省法院、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等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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