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家暴妻子16次”男子疑转移婚内财产,法院判还91万,当事人回应

时事   2025-02-10 15:36   湖北  



2月10日,九派新闻从“2年被家暴16次”当事人谢女士处获悉,其收到一则民事纠纷判决书,判决其前夫母亲名下公司归还借款912900元。


对此,谢女士表示,自己不作指望,“因为孩子的抚养费也一分没有拿到”。其称,自己不要钱,要的是公平公正。

该案判决书。图/受访者提供

判决书显示,谢女士与贺某阳结婚期间,以生育小孩并照顾家庭居多,贺某阳负责主外,从事工程或装修和广告制作等生意。2023年4月25日,谢女士被贺某阳殴打至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

谢女士经后续调查发现,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4月26日期间,贺某阳用自己名下的银行陆续转账给其母亲所开公司,每笔转账金额均注“借款”“供支”,与该公司还款相互品迭(相抵)后,尚有912900元未归还。

谢女士认为,贺某阳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夫妻共同存款出借,应当立即归还。贺某阳则称,该公司由自己管理,这些款项是其与其他公司的交易往来,转账备注为“借款”或者“借支”是方便与其他公司进行周转,系过账做银行流水,不是借款。涉事公司称,涉及公司转账问题,贺某阳的母亲都不清楚。

法院认为,贺某阳未提交证据证明上述款项完成了过账的资金闭环,对“过账”的抗辩理由不予采信,转款行为实际系借款和还款,涉事公司应归还借款912900元。

法院表示,夫妻任一方均可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该债权912900元由谢女士和贺某阳共同享有。而在两人离婚纠纷案中,谢女士提出分割与贺某阳共同共有的财产,包含上述借款,因此本案对该共同债权所享有的分割比例不作处理,可在离婚纠纷一案中一并处理。法院判决,贺某阳母亲名下公司向谢女士归还借款912900元。

据此前媒体报道,谢女士在结婚期间被贺某阳家暴多次,造成左肾功能完全丧失,鉴定为4个重伤二级、5个轻伤二级和1个轻微伤。其三根肋骨骨折,十二指肠被污染,小肠梗阻,内脏不同程度损伤,腹部到胸部留下一道30厘米的伤口,占身体的五分之一,且需要终身挂粪袋生活。

谢女士伤口。图/社交媒体截图

谢女士的哥哥谢先生介绍,贺某阳多次转移家庭财产,先后从自己账户向其母亲名下公司账户转账200万元,并备注为借款,之后将一部分又转回原账号,剩余90万未归还。

谢女士和贺某阳于2024年6月离婚。同年12月,贺某阳被控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一案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1年。此外,判处贺某阳赔偿金额共计37万余元。



来源:九派新闻

记者:杨冰钰

编辑:万璇 吴迪

微信编辑:叶知秋

审核: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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