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西太原召开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中国行为法学会会长、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席、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原副书记王秀峰,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中国法学会、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华环保联合会有关领导,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文物局、黄河河务局有关领导,各中级法院有关领导参加研讨会。
会议开幕
中国行为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研究专业委员会会长王少南主持。
领导致辞
经验介绍
山西高院、运城中院、晋城中院、吕梁中院、忻州中院和临汾中院作经验介绍,生动呈现山西法院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积极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经验探索和创新实践。
会议指出,在山西省委的坚强领导、最高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山西法院坚持把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作为重要抓手,全方位构建覆盖全省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全闭环打造适应环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全链条建立大协作、大保护、大治理、大发展齐抓共管新格局,为山西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
主旨演讲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竹梅: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环境司法在服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健全法律适用规范体系、推进环境资源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了瞩目成绩。同时,分析了目前我国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刘竹梅对山西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给予肯定,她建议持续深化改革创新,重点关注典型案例的发现、培树和推荐。
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委员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保护生态环境,体系化思维非常重要,可以实现1+1>2的作用,从法理和司法实践来讲,“体系化”会创新一个新的学科、一个新的环境司法模式。山西各地法院实现环资审判机构全覆盖,创建司法保护基地,构建专业运营服务保障模式,推动法院、检察、司法行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等多部门联动,打造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新格局。“山西生态司法模式”在“体系化”方面已经做的很成熟了。
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山西历史悠久、文化灿烂、名人辈出,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被誉为“华夏文明的摇篮”。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山西法院创建了独特的生态司法模式,开创了我国环境资源审判的新篇章。孙佑海围绕“编撰生态环境法典对环资审判的影响研究”主题,从编撰生态环境法典的背景、必要性、过程与现状、结构以及对环资审判的影响等几个方面进行了阐述。
会议总结
中国行为法学会总监事、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原副校长李文燕:“山西生态司法模式”经验丰富、做法成型、内容充实、成效显著,值得学习借鉴,并进行大力宣传推介。李文燕指出,要健全“新时代山西生态司法模式”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机制,搭建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宣传好、推广好山西法院典型经验,使其在司法实务界、法学界和生态环境领域产生积极效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期待和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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