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
赣州警方立足主责主业
坚持打击犯罪不手软
牢固树立
“有逃必追、一追到底”工作理念
强化网上追逃和劝投工作不放松
集中发力、精准追逃
让逃犯无所遁形
日前
瑞金警方根据前期线索
被山东省菏泽警方上网追逃
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
已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10月22日
信丰警方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居民李某
因涉嫌诈骗罪被网上追逃
获悉该情况后
民警立即前往李某家中
开展劝投工作
与其亲属多次讲政策、说利害、普法律
劝说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在法律的震慑和政策的感召下
李某最终放下思想包袱
主动投案自首
目前,李某已移交青海警方处理
近日
在上海铁路公安局杭州公安处
乐清站派出所的协助下
南康警方远赴外省
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负案在逃的李某珍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珍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现已将其送至赣州市看守所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 律 链 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追逃工作没有暂停键
赣州警方将持续强化追逃工作
再次提醒心存侥幸的在逃人员
潜逃不是办法
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所有在逃人员认清形势
主动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