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旅行   2024-10-30 21:50   青海  


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文物局相关要求,西宁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了更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现面向全市征集新发现文物线索,将更多符合文物认定标准的普查对象纳入保护清单。

一、征集的范围

      西宁市辖区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的内容

      本次征集的文物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

      1.古文化遗址:一般是指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古文化遗址一般包括:早期人类活动场所、聚落址、城址、窑址、窖藏址、矿冶遗址、战场遗址、驿站古道遗址、军事设施遗址、桥梁码头遗址、祭祀遗址、水下遗址、水利设施遗址、寺庙遗址、宫殿衙署遗址、手工作坊遗址、其他古文化遗址等类型。

      2.古墓葬: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包括葬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古墓葬一般包括:帝王陵寝、名人或贵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等类型。

      3.古建筑: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古建筑一般包括:城垣城楼(及其他军事建筑及设施)、宫殿府邸、宅第民居、坛庙祠堂、衙署官邸(及其他行政管理建筑)、学堂书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驿站会馆(及其他交通道路设施、旅行服务设施)、店铺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贸建筑、工商业建筑设施)、牌坊影壁、亭台楼阙(及其他景观建筑、戏曲演出建筑、天文观测建筑)、寺观塔阁(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园林、桥涵码头、堤坝渠堰(及其他水利设施)、池塘井泉等类型。

      4.石窟寺及石刻:开凿于山崖上洞窟式的宗教寺院,以及在岩体表面或崖壁上凿刻单体造像或造像群,或刻写各种书体文字。石窟寺及石刻一般包括: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岩画等类型。

      5.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一般包括:重大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及战争遗址、工业遗址等)、重要革命历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动纪念地、烈士墓及纪念设施、名人故、旧居、名人墓、其他为纪念重大历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类型。

      近现代代表性建筑一般包括:传统民居、宗教建筑、工业建筑及附属装置装备(以及其他工业遗产)、金融商贸建筑(含中华老字号)、水利、农业相关建筑、设施及附属物(以及其他水利与农业遗产)、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属物、医疗卫生建筑、军事建筑及设施、交通道路设施、典型风格建筑或者构筑物、体量较大的各种材质(如石、铜、铁、泥等)雕塑、依法审批后原址重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具有标志意义或典型意义、其他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类型。

      6.其他:作为人类行为与自然的结合体,拥有明确的物质实体,为某一区域或群体的历史、文化、习俗等提供特殊见证的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第四纪古脊椎动物或其他古生物化石地点,和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且实体尚存的史物资料。

三、征集的要求

      提供的文物线索应真实可靠,详细描述文物的位置、特征、年代、保存状况等信息,如有相关图片、影像资料等,一并提供,提供线索者请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征集方式

请将文物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914079463@qq.com或致电联系:0971—823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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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张海霞| 责任编辑:马萍 | 图文编辑:秦沛

稿件来源:局文物科

投稿邮箱:117286442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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