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长沙警方:刘某被行拘

时事   2024-09-19 22:11   北京  

9月19日,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发布警情通报:


刘某杰遇害案发生以后,刘某(男,60岁)为博人眼球,蓄意编造不实信息,造成不良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依法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


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应依法依规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




此前报道:

长沙警方通报刘某杰遇害案



来源 | 芙蓉公安

审核 | 卢长银

编辑 | 徐铉

校对 | 徐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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