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

政务   2024-12-25 21:35   西藏  

(2024年11月28日,隆子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4年隆子县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和《山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审查工作手册》要求,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秉持着对法治精神的尊崇与坚守,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现将2024年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度,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制司法监察、民族和宗教委员会认真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职责,以维护法制统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积极开展工作,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审查等环节进行了有效监督,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2024年11月,本年度共收到1个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件,涉及旅游产业扶持的相关内容。

二、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隆子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备文件在形式上,包括文件名称、制定机关、文号、发布日期、施行日期等要素齐全。同时,报备文件基本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了报送,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同时报备,为审查工作提供了便利。

(一)审查原则和依据:严格按照区、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相关规定,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以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是否与上位法相抵触、是否违反法定程序、是否限制或者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等内容。

(二)审查方式,人大法制委员会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咨询专业人士等方式,深入分析文件内容,对可能存在问题的条款进行重点关注。

(三)审查结果:经严谨细致审查,《隆子县旅游产业扶持奖励办法》在法律法规层面完全合规,且相关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依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要求,我县人大常委会仅针对“一府一委两院”以及乡镇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工作,而政府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则以司法局的审查结果作为判定依据。基于上述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该办法予以支持,以确保其能够依法依规顺利实施,有力推动隆子县旅游产业的蓬勃发展与持续繁荣。

三、存在的问题

(一)部门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一府一委两院”以及各乡镇对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关键意义缺乏深刻认知,更为严峻的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范围茫然不知,这无疑给规范性文件的有效管理与依法审查带来了极大阻碍,亟待加以重视与整改,以确保相关工作能够规范、有序推进。

(二)审查能力有待提高:规范性文件涉及领域广泛,专业性强,县人大常委会没有具备审查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现有工作人员在面对规范性文件时,相关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影响了审查的深度和准确性。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宣传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提高部门、乡镇对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规范性文件报备质量。

(二)提升审查能力:加强人大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鼓励人大工作人员人人参与各类法律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活动,拓宽知识面,提高审查能力,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加大对备案审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备案审查的意义、程序和公民参与的方式,提高公众知晓率。同时,进一步完善审查建议的受理和反馈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的不尽人意,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在今后的工作中,隆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特别是法制委员会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为推进我县民主法治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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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胡兴香

责编:吴倩倩

编辑: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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