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工作走深走实,现将隆子县党政领导接待来访群众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接访地点
隆子县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室(县信访局)
三、来访要求
(一)请来访人员遵守《信访工作条例》,携带身份证件和相关书面材料进入接访场所;多人反映同一信访事项的,应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不得集体上访。
(二)来访人员提出信访事项,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来访人员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缠访、闹访,不得聚集扰乱接访场所正常办公秩序,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四)领导干部公开接访日程如遇工作冲突,以当天调整安排为准。特此公告。
隆子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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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胡兴香
责编:吴倩倩
编辑:沈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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