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按照区、市两级粮食储备局关于调拨部分自治区级代储物资要求,尼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要求我们立即行动。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会同应急管理局组织工作人员及时开展物资调拨工作。并安排工作人员向日喀则市拉孜县地震现场调运自治区应急救灾物资折叠床300张、毛毯500件。1月8日下午16:00奔赴日喀则市拉孜县,支援受灾群众,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在地震发生后,尼玛县快速有力行动,充分体现了其在应对自然灾害时的高效组织协调能力,为灾区的应急恢复和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提供了坚实支持。后续,尼玛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将继续密切关注灾区需求,做好相关保障工作,助力灾区早日恢复重建。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