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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将至,屯昌县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强调要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稳步推进清廉自贸港建设,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推动清廉过节、节俭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廉节”氛围。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好节日期间的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纠治思想麻痹、工作不实、失职失责、层层加码等问题,确保节日期间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要坚持关口前移,通过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提前打好“预防针”,敲响“警示钟”,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底线思维、廉洁意识,严守廉洁过节、外出请假报备、值班值守等规定。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主动了解、及时发现分管领域纪律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坚决做到“十严禁十不准”。
一、严禁违规吃喝,不准“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在培训、会议等期间违规聚餐饮酒。
二、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不准借礼尚往来名义请托办事、利益交换、权钱交易,以礼品、电子红包、购物卡、提货券、快递物流等形式“隔空送礼”,避开敏感时间节点“错峰送礼”。
三、严禁违规公款旅游,不准借培训考察、党建活动等名义公款旅游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
四、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准通过虚列名目、套取资金、编造理由等方式滥发节日福利。
五、严禁违规用车,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六、严禁奢侈浪费,不准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餐饮浪费等。
七、严禁“八小时外”行为失范,不准沉迷低级趣味以及发生酒驾醉驾、寻衅滋事、赌博等违法问题。
八、严禁加重基层负担,不准随意向基层派任务、要材料以及强制使用App、搞接龙打卡、拍照留痕等“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九、严禁作风飘浮,不准值班值守脱岗以及在民生保障、帮扶救助、安全生产等领域不作为、乱作为。
十、严禁助长不正之风,不准借高档烟酒茶、天价月饼等搞过度包装、违规搭售礼品,渲染奢侈氛围,助长向领导干部赠送节礼的不良风气。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节日期间纠治“四风”工作,聚焦“四风”隐形变异、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结合抓好15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紧盯“十严禁十不准”,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礼品等问题线索深入组织核查,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把查处案件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节日期间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巩固拓展纪律作风建设新成效。密切关注社会舆论,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四风”问题,做到及时响应、有效处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强调,勤政廉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广大党员干部来说,节点就是考点,越到重要节点越要绷紧纪律作风之弦。要利用好节日契机,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将加强作风建设同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贯通融合,树牢纪律规矩意识、践行公序良俗,让过“廉节”、守廉洁成为行为习惯,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营造清廉过节浓厚氛围。
国庆期间,县纪委监委将组织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6个纪检监察室采取“室组地”联动的方式,在节日期间开展明察暗访工作,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来源:屯昌县纪委监委
审核:邓积钊 林小丹
编辑:陈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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