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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教育局
关于复课工作的通知
屯昌气象台2024年11月4日16时40分解除我县暴雨橙色预警信号,经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研判,做出如下复课决定。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11月5日(星期二)上午开始复课,如不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需向县教育局报备。
2.各学校要在复课前,再次组织人员开展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有序复课。
3.各学校要提醒家长研判出行安全,不具备安全出行条件的学生,家长可向班主任提出居家自习申请。
4.各学校要保持信息畅通,遇到突发事件及时上报至县教育局。
审核:邓积钊 林小丹
编辑:陈力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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