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交乘车秩序,加强公交卡使用管理,构建文明的乘车环境,公交集团定于10月15日至10月31日开展票证专项稽查行动。
此项工作,公交集团将联合市公安交通分局公交派出所,在公交线路上进行全天候稽查。重点检查借用他人的老年卡、优惠卡、学生卡、爱心卡的违规行为。
按照规定,优惠卡(60—69周岁)、长寿卡(70周岁以上)、爱心卡(盲人)等,免费(优惠)公交卡只限本人使用,严禁转借他人。对违规使用公交卡的行为,一经发现公交集团将现场收缴,持卡人应按所乘公交线路的全额票价现场补票。同时,违规使用的公交卡自查处之日起,将终止使用6个月,到期后本人需重新办卡,办卡所需工本费自行承担。
票证检查将作为公交集团一项重要工作常态化开展,请持有免费(优惠)公交卡的乘客,珍惜有关惠民政策,遵守乘车规定、文明出行。
温馨提示:各类免费(优惠)公交卡丢失后应立即挂失补办,因丢失未及时挂失补卡,被他人违规使用的,不作为免责条件。
信息提供|稽查部
审 核|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