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养殖场随意弃置病死动物,被处罚款4000元!

百科   2025-01-06 12:27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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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24年4月22日,荣成市农业农村局接到荣成市畜牧业发展中心线索移交,称荣成市某某养殖场的病死猪未向属地畜牧兽医部门申报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并随意丢弃病死动物。经查,该养殖场的西侧化粪池内发现21头病死猪,当事人承认没有申报无害化处理,把病死猪扔到化粪池内。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第七项之规定,参照《山东省畜牧兽医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版)第23条之规定。荣成市农业农村局责令改正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案系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典型案例。国家高度重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工作,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基础上,专门制定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来加强和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广大畜牧业生产经营主体应严格依法依规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切实维护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共同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在河湖、渠道、排水干沟等水域及道路沿线、林带、田野、滩涂、生活垃圾池等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


畜禽、水产等养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养殖动物出现死亡是正常现象,但随意丢弃死畜是典型的违法行为,不仅增加动物疫病传播风险,还容易造成土壤、水源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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