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教师招聘】有编制,上海教师招聘信息(两所学校)

职场   2024-12-13 16:23   河南  

上海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公告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职辅导员、心理中心教师公开招聘

上海大学是上海市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上海市首批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试点,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上海大学学科门类齐全,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现设有31个学院。设有101个本科专业,2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博士点,4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未覆盖)、7个博士专业学位类别、30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积极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初步形成了层次更为清晰、结构更趋合理、具有国际化程度、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的师资队伍,并已形成了若干有特色、有影响、有潜力的学科团队。

  如今的上海大学,无论是办学水平,还是整体办学条件,在全国高校中都已位于前列,正在建成与上海城市地位相匹配、成为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上海大学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向梦想出发,与上海同行!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全职教师岗位、科学研究岗位、实验技术岗位等295个(具体招聘信息详细见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作风优良,品行端正;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满足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

  6.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或登陆上海大学招聘网站(https://jobs.shu.edu.cn)。

 

  三、岗位待遇

  1.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住房补贴;

  3.过渡性人才公寓;

  4.学校周边附属幼儿园、小学、中学提供子女就读便利等待遇。

 

  四、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

  2.应聘方式:应聘者通过网上报名,登陆上海大学招聘网站(https://jobs.shu.edu.cn)应聘。

 

  五、应聘流程

  1.应聘者在线提交应聘信息;

  2.用人学院根据应聘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3.用人学院组织面试、试讲等考察应聘者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并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审查。

  4. 组织应聘人员身体检查;

  5.人事处组织会议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

  6.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的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7.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教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学校主要承担本科生、硕士生等的人才培养和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工作。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和心理中心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专职辅导员岗位

  专职辅导员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教学工作,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职业发展规划和就业指导、劳动教育、理论和实践研究等,专职辅导员须入驻学生生活园区。本次招聘专职辅导员3人。

  2、心理中心教师(辅导员序列)

  心理中心教师承担思想政治教育辅导员带班工作,开展各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部分行政事务工作;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团体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活动等专业工作;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课程教学;开展心理健康与咨询科学研究,申报科研项目;心理中心教师须入驻学生生活园区。本次心理中心教师(辅导员序列)2人。

  三、招聘条件

  1、专职辅导员岗位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学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同等条件下,工科专业背景或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抗压能力;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

  2、心理中心教师(辅导员序列)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学历:心理学、精神医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优先,其中海外学历须通过教育部认证。

  (3)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4)掌握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的专业知识和方法,具备较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能力、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取得心理咨询专业相关认证资格,具有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

  应聘者填写求职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复印件、推荐信等集成一个PDF)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姓名-专业-最高学历-培养院校-应聘岗位-海外留学生网)方式发送至附件联系人专用邮箱。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17:00截止。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须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面试分为部门面试和校级面试)。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校级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4、考察

  由部门、学校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体检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拟录用人员需到到本地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思想品德等考察和体检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86-21-50211766

  邮箱:xjwen@ssp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编:201209



以上内容原文链接: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index.html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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