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修订出台《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和《自治区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创业孵化园认定管理及创业担保贷款发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其中,对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免除反担保要求,将创业个人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分别提高至30万元和400万元,并给予实际利率50%贴息支持。
为着力破解创业者资金短缺等“瓶颈”,新修订完善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办法》,针对创业初期人群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扩大受益群体,为创业者“输血造血”,提振创业信心。“办法聚焦高校毕业省等青年就业,确定开展‘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对获得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的优秀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7万元、2万元补助,激发青年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创业就业氛围。”自治区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通过健全完善“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服务”一体化帮扶机制,通过开展“优+微课”“创业咨询日”“交流互助会”“青年创业融资对接双选会”“创业担保贷款跟踪指导助力行动”等专项活动,精准实施创业服务,实现“天天有服务、周周有活动、月月有亮点”。
同时,办法紧扣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重点产业,明确创新创业培训模式,为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培训,提高创业培训针对性和时效性。对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按规定给予400元—1600元的培训补贴。
《自治区创业孵化园管理办法》中,我区重点放在全面提升就业创业“软环境”方面,确定充分利用闲置库房、空余场地建立创业孵化园,吸引小微企业和初始创业者入驻园区,通过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等方式,为不同创业者提供开放工作空间、社交空间、网络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为一体的开放式综合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并建立资金奖补扶持机制,对达到自治区级、国家级的创业孵化优质园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