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1日起
1.开具临时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户口注销证明,银川市全域上线应用以上3类电子证明,通过电子证明方式实现3类事项“全程网办”。
2.申请户籍登记信息中婚姻状况变更更正、文化程度变更更正,吴忠市全域上线应用以上2类事项证明材料“减材料”或“免提交”,通过调用共享平台数据信息实现2项业务“全程网办”。
申请人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在公安专区中选择具体事项,选择所在市、县(市、区),依次按照系统提示“用户须知—授权确认—信息填报—上传材料—确认提交”流程,实现网上申请。
办理结束后,可在“我的办件”查看办件结果或获取电子证明。
以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为例。
1.登录平台
使用浏览器搜索“宁夏政务服务”,选择带有“官方”标志的网址进入平台。
登录用户账号,申请人使用“我的宁夏”账号登录或使用“我的宁夏”APP 扫一扫登录。用户登录成功后,系统自动跳转到“宁夏政务服务”主页面。
2.搜索栏中搜索“亲属关系”字样。
进入开具亲属关系证明事项,选择相应地市,选择“我要申请”。进入相关事项申报流程后,阅读“用户须知”并点击“进入办事”,进行下一步操作。
通过平台调取显示登录人的姓名以及电话信息,由登录人进行授权确认。
“授权确认”通过后,开始“人脸识别”,使用“我的宁夏”app扫描页面上的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予以安全确认,完成“人脸识别”后,系统自动跳转“事项信息填报”环节。
系统通过自治区信息共享服务平台自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填写。申请人填写“申请事由”“亲属姓名”“亲属身份证号”“与申请人关系”。
申报事项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填入的信息将在该页面“信息确认”模块进行展示,申请人可进行确认比对。
系统根据申请人填写的申请信息生成PDF版的申请表,展示在页面“材料信息”模块,如若存在共享材料或者用户上传的补充材料等也将在此展示。申报信息核查无误后,申请人可点击该申请表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
1.临时身份证明。临时身份证明事项由群众本人提出申请。网上平台支持全国户籍人员办理;限本人申请办理,不可代办;适用于在国内已有户籍登记人员办理。
2.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由群众本人提出申请。网上平台仅支持宁夏户籍人员办理;限本人申请办理,不可代办;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已有户籍登记人员办理。
3.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由群众本人或近亲属提出申请。网上平台仅支持宁夏户籍人员办理;适用于已注销户籍需要开具此类证明。
4.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更正。户口登记婚姻状况变更更正由群众本人提出申请。网上平台仅支持宁夏户籍人员办理;限本人申请办理,不可代办;适用于在国内已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的人员办理;办理此事项所需的结婚登记信息、离婚登记信息等必要材料如若系统不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查询获取,则无法办理此事项;此事项办理完结后,如需打印变更后的信息,请携带户口簿原件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
5.户口登记文化程度变更更正。户口登记文化程度变更更正由群众本人提出申请。网上平台仅支持宁夏户籍人员办理;限本人申请办理,不可代办;此事项申请人需自行上传学信网开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该报告需在有效验证期内;此事项办理完结后,如需打印变更后的信息,请携带户口簿原件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变更后信息。
在试运行期间,如在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针对办理流程优化有更好的意见建议,可拨打服务电话咨询反映。
业务咨询及问题建议反馈:银川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951-6915253,吴忠市公安局治安支队0953-2126510。
技术咨询:0951-6136565。
附件:全程网办事项操作流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