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江必新教授应邀在逸夫国际会议中心一楼报告厅作题为《行政诉讼制度的现代化》的学术讲座。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郑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杨丰菀、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余翠兰受邀出席讲座,我院院长丁文,副院长文杰、肖登辉,教师代表王勤、石聚航、谭家超、孙思雨、周林、熊林曼,以及百余名学生共同参加此次讲座。讲座由丁文主持。
讲座开始前,江必新在副校长刘宏达和学院党委书记杨臣、院长丁文等陪同下,在学院进行了参观和会谈。
在讲座中,江必新以时间为主线,回顾了2014年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后10周年的发展历程,强调了行政诉讼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并表示行政诉讼法已进入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结合自身长期研究,他深入剖析了我国行政诉讼制度现状,提出未来发展路径设想:突破现有局限,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协议等问题的诉讼处理;推动法院跨区域管辖,整合资源设多类审判庭,增强司法公正性,提升效率;细化审判类型化标准,优化程序制度,合理配置司法资源,解决受理不合理等问题;积极应对智能化趋势,推动行政诉讼模式变革、推进法官与人工智能协作,实现司法公平,提升司法的高效化与现代化水平。这些建议为行政诉讼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启示。
互动交流环节,与会者积极提问,问题涵盖行政公益诉讼受案范围、数字行政行为对受案范围规则的影响,以及复议终局类型案件存在的必要性等热点话题。江老师一一作答,其深入独到的见解让在场师生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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