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五指山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五指山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挖掘消费潜力,促进五指山市社会消费品零售业及汽车行业消费增长,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开展“五指山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四季度促消费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对象
按照文件印发之日起,对活动期间在五指山市实际运营的汽车销售企业新购置新能源汽车新车,并在我市初次注册登记上牌且未超出奖励总量控制范围的购车对象适用本《方案》。
二、奖励总量
新能源汽车购车奖励总量不超过100辆。具体按照购车对象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开具时间的先后排序予以奖励,先到先得。
三、奖励条件
奖励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海易兑事项申报窗口“五指山市2024年新能源汽车四季度促消费活动”实名申请补贴。
1.促消费活动时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购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2.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上牌时间截止至2025年1月31日,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消费者身份证姓名须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及机动车行驶证消费者姓名一致。
3.销售企业范围:五指山市内实际运营的汽车销售企业。
四、奖励标准
按照新能源汽车购车价格分三档进行一次性奖励,购车价格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为准。
1.对购车价格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每辆车奖励5000元;
2.对购车价格在10万元(含)至20万元(含)的每辆车奖励6000元;
3.对购车价格在20万元(不含)以上的每辆车奖励7000元。
五、申报要求及程序
(一)申报要求
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本方案奖励范围,每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只能申请一次市级奖励资金。
(二)申报程序
1.符合资金申报要求的机动车所有人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自主申报,满足申报要求的购车对象通过“海易兑”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奖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补贴。
2.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按照奖励措施标准,对购车对象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
3.对拟定的奖励名单和奖励金额通过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经公示无异议后,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按相关程序向市财政局申请新能源汽车使用奖励资金,奖励资金预计于2025年发放。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用户主要包括:
(1)奖励申请表/申报承诺书(在“海易兑”系统下载模板后,签字按手印上传)
(2)身份证正反面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
(6)银行卡正反面(本人银行卡号、开户网点信息)
2.非个人用户主要包括:
(1)奖励申请表/申报承诺书(在“海易兑”系统下载模板后,签字加盖公章上传)
(2)营业执照
(3)行驶证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
(6)对公账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
六、其他事项
(一)政府购车补贴是在购车消费者享受汽车经销商折扣让利基础上,政府财政资金针对购车消费者的进一步补贴。
(二)政府购车补贴直接核发给购车消费者,汽车经销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商家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在本补贴活动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
(三)申请政府购车补贴的购车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购车补贴的企业与个人,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索涉及本方案已拨付的所有补贴资金,按照失信惩戒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保留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的权力。
(四)活动期间,汽车销售企业不得擅自涨价或通过捆绑销售方式变相涨价。
(五)商家应认真履约、诚实守信,积极配合做好过程监管及专项审计工作,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监督。为符合政府财政资金审计等法定需要,政府部门可根据需要在必要范围内检查与核实汽车经销商和购车人购车补贴申领详情(包括:购车人姓名、交易金额等信息)。
(六)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来源:五指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符钰雪
审核:温小丽
值班主任:常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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