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砚山县公安局党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砚山县公安局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详见《砚山县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责任心强。
2、在招聘岗位设置地有固定住所,女性年满30至50周岁(1974年10月15日出生至1994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要求(详见《砚山县公安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设置表》)。
3、2023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配偶(子女);同等条件下,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的治安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公安、政法院校类毕业生、建档立卡户以及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业技能人员优先招聘。
5、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兵、有驾驶技能的(C证以上)优先招聘。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或者参加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或辞退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退兵的或开除军籍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个人品德差,有不赡养老人和抚养子女,虐待家庭成员和其他影响重大社会公德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纳入砚山县公安局正式编制,采用与砚山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并管理使用,劳动合同有效期不超过三年。
四、薪酬待遇
(一)合同期工资待遇除按《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补贴外,单位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支付。
(二)合同期间由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缴纳“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单位部分,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报考人到报名点报名方式进行。
咨询电话:0876-3832058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6日—10月18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三)报名地点
砚山县江那镇安平大道1号,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14室。
(四)相关程序
1、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查询方式
(1)到报名点咨询;
(2)微信关注“砚山警方”查看;
2、报名流程
报名人到报名点领取《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砚山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政审表》等三份表格,并如实填写,同时提供本人相关证件、证明。
提供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
(2)全日制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正面白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5张;
(4)《公益性岗位求职人员登记表》、《砚山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招聘诚信承诺书》、《砚山县公安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政审表》;
(5)本人征信报告;
(6)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及政审
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面试,参照面试成绩和用人单位的用人资格和聘用条件,按照一定比例择优录取。
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合格名单将在“砚山警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招考方式、时间、地点
(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仪态气质、自我情绪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
(二)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砚山县公安局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 | 砚山县公安局政治处
审核 | 林文涛
责编 | 张建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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