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追回迟到租金,守护集体土地收益
文摘
2024-10-24 18:03
海南
“非常感谢巡察组,帮助村里追缴了48000元集体土地租金,还推动我们村规范了集体土地使用。” 近日,文昌市委巡察组回访翁田镇宝邑仔村信访群众时,村民们纷纷表示感谢。
此前,十四届文昌市委第六轮第五巡察组在进驻翁田镇工作期间,接到了宝邑仔村民的反映,称村民符某某长期无偿占用村集体土地用于养殖白鸽。群众诉求就是工作方向,巡察组立即带着群众反映的问题深入现场开展调查核实。
“这块地是谁在使用?什么时候开始使用并建设养殖设施?有没有签订租地合同?有没有缴纳土地租金?”巡察组工作人员在宝邑仔村详细询问村民,了解情况。
经多方走访了解、调阅资料,巡察组查清了符某某长期无偿占用宝邑仔村集体土地用于个人生产的事实。随后,巡察组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了情况。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要求结合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由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机构联合推动整治此类问题。同时,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举一反三、系统整改,全面规范农村集体土地开发利用,切实维护村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在巡察监督的推动下,符某某与宝邑仔村协商一致,补签了土地租赁合同,租期从开始使用时起算,租金每亩每年400元。2024年4月,宝邑仔村终于收到了迟到的48000元集体土地租金。
“农村集体土地是村民生存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市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看好农村集体土地,让土地成为强农富农的助推器,是巡察工作践行以民为本、护航乡村振兴的实践要求。”
为堵住农村集体土地监管漏洞,市纪委监委和市委巡察办分别制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和巡察建议书,要求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监管农村集体土地。截至目前,全市已清查以出租经营等方式流转的土地735宗,共21.13万亩,并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实现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