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主动离职,能领失业金吗?

民生   2024-11-26 12:00   湖北  

劳动者在职期间参加失业保险的

失业后符合有关条件

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那么主动离职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主动离职能申领失业保险金吗?

▶️申领条件:

  • 参保缴费1年以上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1.是劳动合同终止的;

2.是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4.是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是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因此,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申请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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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的种种变动
有不少小伙伴在问

那主动辞职会有经济补偿吗?

小编整理了有关内容

一起来了解下吧~


主动辞职,会有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因此,在公司有以上过错、自己无过错的情况下,大家可以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公司的经济补偿。

摄图网_500625199(图文无关)



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注意:

1.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规定中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税前工资计算。


摄图网_400061566(图文无关)



被安排到新单位,经济补偿年限累计计算吗?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政策来源:

https://flk.npc.gov.cn/detail2.html?MmM5MDlmZGQ2NzhiZjE3OTAxNjc4YmY3NGQ3MTA2YjM


摄图网_401935020(图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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