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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公布
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奖励办法》明确,本省设立江苏省科学技术奖。省科学技术奖应当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江苏发展,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激励自主创新、突出价值导向、鼓励开放合作,注重成果质量和贡献。
今年11月,在全省科技大会暨全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大会表彰了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及企业技术创新奖,苏州市共有58个项目(人)荣获2023年度江苏省科学技术奖,数量居全省第二位,其中,省科学技术通用项目奖54项(一等奖9项、二等奖16项、三等奖29项);省企业技术创新奖3项,数量居全省第一位,分别为苏州天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达生物制药(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市工业技术研究院的谢列茨基·亚历山大荣获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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