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民生   2024-11-08 19:58   甘肃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职位及人数

选调单位为宁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委组织部管理。在编制限额内公开选调九级管理岗位(含职员等级晋升的八级职员)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县县直部门、乡镇事业管理人员中已转正定级的九级管理岗位职员(含职员等级晋升的八级职员),不包括教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选调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一定的文字材料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基础;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1月,现任职务等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的;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县委县政府集中办公区1号楼1015室现场报名,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亲笔如实、准确填写各项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填写不完整或不规范的,不予报名);

(3)组织、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4)《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6)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所在单位盖章);

(7)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

(8)在党支部日常表现情况(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盖章);

(9)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及电子版。

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需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资格审查: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县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负责通知参加公开测试。

(二)公开测试

1.形式与内容: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面试条件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2.测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测试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考察和资格复审

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依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听取意见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量化评分(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素质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1次。

(四)选调人选确定

考察和资格复审结束后,召开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五)体检

县委组织部组织对考察和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1次。

(六)公示与调动

1.公示。综合公开测试、组织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选调工作人员名单,提请县委组织部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2.调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选调工作在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甘肃党建宁县平台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工作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报考人员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五)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工作有关政策和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662929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934-6580033


附件:1.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简表.docx

2.中共宁县委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宁县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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