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制度
国家提倡
适龄婚育、优生优育
一对夫妻可以
生育三个子女
支持积极生育的相关措施
1
生养假期支持
落实用人单位严格执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享受一孩产假158天,二孩、三孩产假188天;男方享受 15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2
个税减免支持
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本条政策由国家税务总局宁海县税务局负责解释
3
辅助生殖支持
2024年5月,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将取精、取卵、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辅助生殖类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医保局负责解释
4
就业失业支持
给予用人单位实施“女性劳动者产假期间,50%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养育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在子女3周岁内,可以允许居家办公和工位办公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落实失业保险生育补助政策,符合条件的失业女性生育子女的,可以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5
新生儿健康支持
对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宁海县内户籍的新生儿,每人开展1次遗传代谢病、先天性心脏病和听力障碍免费筛查。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6
托育服务支持
推动社区建设养育照护驿站,免费组织家长开展养育照护小组活动,提供全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灵活多样的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对困境儿童实施托育费减免,对提供普惠托育服务的机构给予每个托位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最高800元/人/月的运营补助。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7
医疗保险支持
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等人员,可同步参加生育保险,享受生育津贴。
分娩镇痛、早孕期胎儿结构超声筛查等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癫痫、儿童孤独症纳入门诊特殊病种管理。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医保局负责解释
8
购房租房支持
对二孩、三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再上浮20%。优化调整多孩家庭租房提取政策,对满足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的多孩家庭,可提取的月度限额上浮50%。
本条政策由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宁海分中心负责解释
9
公租房保障支持
根据当期公租房可配租房源数,意向登记实物配租家庭,三孩家庭可在同类别同情形下优先;实际缴纳配租租金按应缴纳配租租金的50%减免;每平方米货币补贴标准为当地住房市场平均租金的65%。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住建局负责解释
10
教育减负支持
加快实施教育共同体建设,促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缓解“择校热”。开展违规培训“清朗行动”。
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可以“长幼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
本条政策由宁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关问题解答
一、关于生育子女问题
1.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是以生育子女数量还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答:以生育子女的数量计算,不是以生育胎次计算。
2.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如何计算?
答: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不进行合并计算,也就是再婚夫妻再婚后也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二、关于妇女产假问题
1.妇女产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产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生育一孩的产假为158天,生育二孩、三孩的产假为188天。妇女产假的期限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
2.《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是否可以与修改后条例规定的产假进行叠加享受?
答:可以叠加享受。
3.生育双胞胎、三胞胎的产假期限如何确定?
答: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三、关于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
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问题
1.男方护理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男方护理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妇女围产期和产假期间,男方可以享受总计十五天的护理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和职业假。护理假的期限不按照生育子女数量进行叠加。护理假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2.夫妻育儿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育儿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在子女三周岁内,夫妻双方每年(从子女出生之日起按照周年计算)各享受10天育儿假,育儿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育儿假的期限不按照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育儿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3.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的期限如何计算和确定?陪护父母假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答: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从其父母一方满60周岁起按照周年计算)享受5天陪护父母假,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独生子女每年享受的陪护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陪护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例如,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方在2021年12月1日时年满六十周岁,则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期间,独生子女可以享受五天陪护父母假。
4.妇女产假、男方护理假、夫妻育儿假、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请假需要哪些程序?
答: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或配偶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销假。
□供稿:西店镇社会事务办公室
□审核:张淑婷
□编辑:王必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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