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情调解促邻里和谐——永吉县人民法院法庭典型案例之二

文摘   2024-10-04 21:16   吉林  


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1月,家住永吉县西阳镇的丁老太到亲戚丁某家中购买现宰杀的牛肉,被院子里饲养的狗咬伤。经医院诊断,丁老太头部及四肢多处骨折及开放性损伤伴感染。丁某称,丁老太被狗咬伤,双方都有责任,不同意全部赔偿。

接到诉讼材料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这起案件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及邻里间的和谐稳定,在分清案件事非和责任的基础上,法官从邻里关系下手,一边向双方释明《民法典》中关于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相关法条,一边帮助双方算起“经济账”和“乡情账”,引导双方各让一步。经过承办人长达几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双方终于解开心结,站到对方角度考虑。最终,被告将损失当场赔偿原告,双方握手言和,该案在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圆满化解在诉前。

良好的邻里关系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永吉法院西阳法庭秉持民生无小事的工作态度,从实际效果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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