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巧解纷 “大法庭”搬到“小炕头”

文摘   2024-10-17 20:17   吉林  





“当初分家时候说好了,我们几个担着家里的饥荒,他自己单独出去过,地不要了,现在我们把钱还了他又要地,家里哥好几个呢,法官你可以问问其他人是不是这么回事……”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亲兄弟间因土地问题产生的矛盾纠纷。


早年间,因为家里孩子多欠下许多债务,父母逐渐年老,感到难以独自承担,于是兄弟几人自愿帮助父母还债。过程中,老大婚后跟兄弟们商议,他把自己的土地让出来给几个兄弟种,债务就不管了,自己去外地发展,兄弟们感情很好,愿意支持大哥的决定。


十几年过去了,兄弟间的和谐被一纸诉状打破,老大就土地使用权将兄弟几个诉至法庭。考虑到此案是亲兄弟之间的纠纷,涉及几个家庭,若处理不善,不利于家庭成员之间感情的维系。蛟河法院新站法庭办案法官积极与案件中的几位当事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耐心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决定采取巡回审判方式,将法庭搬到“炕头”,为原、被告创造“和谈”机会,让双方面对面打开心结。


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情法结合”,释法明理的同时,从亲情的角度出发做当事人的工作,亲兄弟不要因地“开战”,积极沟通彼此理解,亲情不应割裂,土地的纠纷更不能简单的用是否“出尔反尔”“恪守承诺”来判定是非。


“咱都是从小相互扶持一起长大的,利益能大得过自己亲兄弟吗?”……在法官一句句朴素的话语中,一家人打开了心结,弟弟主动将土地返还给哥哥,本案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表示,农村发生在兄弟邻里之间的土地之争并不少见,本案涉及土地实际登记在原告名下,与现今土地使用人不符,除土地权属证明外,双方均无其他证据证明涉案土地使用的确切历史原因,原告主张要回自己的土地,被告无其他证据证明自身对土地享有权利,应支持原告诉讼请求。但处理此类案件既要考虑到政策法律,又要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修复,达到案了人和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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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日报全媒体记者 冯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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