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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格尔木市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原告王某某起诉被告格尔木市某局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的案件。而事件的起因,竟是王某某竟在务工期间受到野生熊的袭击……
意外降临
2020年8月,原告王某某满怀希望地来到格尔木市大格勒乡,投身于枸杞采摘的辛勤工作中。然而,命运却在他毫无防备之时开了一个残酷的玩笑。8月18日,王某某在务工现场不幸遭遇野生熊的突然袭击,面部及全身多处被咬伤,情况危急。
他随即被紧急送往格尔木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后因伤势严重转至青海省人民医院,前后共计住院70天,医疗费用高达336,333.05元。更为不幸的是,经专业鉴定,王某某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生活陷入困境。
赔偿分歧
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灾难,格尔木市人民法院组织了一场原、被告双方的协商调解会。
会上,承办法官首先对案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确保双方对事实有清晰的认识。随后,双方围绕野生动物危害补偿制度及相关规定,展开了深入的讨论。
原告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强调,作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被告应依法对受到野生保护动物侵害的个人和财产进行补偿。
而被告代理人则回应称,自事故发生以来,被告已积极组织救治并申报支付医疗费用,目前正依据《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及其实施条例,向省、州、市三级财政申请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偿金。但因双方对赔偿标准存在分歧,申报工作一度停滞。
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后,承办法官对赔偿标准逐一进行分析,对赔偿款数额进行了详尽的计算。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同意按照协商的数额进行申报,这一难题得以圆满解决。
温馨提示
青海省拥有着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传播,青海的各种野生动物频频“火出圈”,成为无数游客心中的向往之地。
但是小编要提示大家,野生动物永远存在不确定性,在人烟稀少、生态环境丰富的地方时,一定要提高防范,尤其不要轻易主动寻找挑逗野生动物。
野外活动时的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在当地务工或旅行时,必定要提前了解当地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习性及可能遇到的危险,以便更好地做出应对准备。
对于大自然,我们应报敬畏之心。如若遭到野生动物的攻击,一定要在尽量保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向当地有关部门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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