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贯彻落实《意见》首批措施发布,助力京台融合发展

民生   2024-10-31 10:57   北京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北京市委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北京独特优势,进一步推进京台各领域融合发展,为台湾同胞在京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和支持,近日,在北京市“我为台胞办实事”推进活动上,发布北京市首批贯彻落实措施。



此次发布的措施涵盖了经贸交流合作、支持台湾同胞实习就业创业以及便利台湾同胞在京生活等多个方面。

在鼓励京台两地经贸交流合作上,各项措施鼓励台资企业在国家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北京市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投资,并支持台资企业参与北京市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两岸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同时推出更加优惠的政策支持。

在支持台湾同胞实习就业创业方面,
各项措施积极拓展台湾青年在京实习就业渠道,提供丰富的实习和就业岗位;支持台湾同胞申请“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资金支持,并为获奖选手提供全方位的创业支持;同时,开展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信和政策咨询服务,为台湾同胞在京就业创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在便利台湾同胞在京生活方面,
扩大了台湾居民居住证应用场景和线上服务项目办理范围;同时,打造了知识产权保护、仲裁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商事纠纷调解和职业资格认证等涉台服务平台,依法依规维护台胞合法权益。


首批措施的发布,标志着北京市在推进京台各领域融合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未来,北京市将继续深化与台湾地区的交流合作,推动各项措施的有效实施,为台湾同胞在京学习、就业、创业和生活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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